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8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招聘7人公告
2018-12-06 23:44:3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2018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招聘7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截止至2018年12月23日。就业指南网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因工作需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深圳市内外公开选调6名审判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深圳市内外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编在职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

二、选调职位及人数

刑事审判员2名,民事审判员1名,商事审判员1名,知识产权审判员2名,具体设置详见职位表。

三、资格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深圳市市外公务员转任暂行规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补充进人工作的通知》《广东法院员额法官岗位配置和员额调整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坪山法院工作实际,此次公开选调的资格条件如下:

(一)有关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规定的任职条件并已被任命为法官或检察官职务;

2.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且本科须为全日制法学专业;

3.现为入额法官或入额检察官,且现单独职务序列等级为四级以上(含)一级以下(含);

4.从事刑事、民事、商事或知识产权司法工作3年以上;

5.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严守审判纪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6.有较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能够运用所掌握的法律专业知识解决诉讼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能够规范、熟练制作诉讼文书,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7.具备与司法责任制相适应的业务把关能力和司法廉洁操守;

8.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9.35周岁以下;

10.办案业绩较好,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审判工作;

11.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12. 2016年以来刑法学、民法学、商法学或知识产权法学专业调研成果、文章发表在省级以上期刊,或者获得过省级以上司法机关表彰者优先。

年龄、工作年限和任职时间计算均截至2018年12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深圳组工在线(http://www.zzb.sz.gov.cn/tzgg/)等网站及坪山法院官方网站(http://www.szpsfy.gov.cn)、官方微博(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深圳坪山法院)发布选调公告。

(二)接受报名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20天内截止报名,即截止至2018年12月23日。

2.报名方式: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材料方式报名,或者于工作日到坪山法院司法政务处407室现场报名。

3.报名资料: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相关表格请在附件中下载,报名材料不再退回):

(1)报名表(须由本人签名、原件);

(2)第二代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3)近期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3张;

(4)公务员身份承诺书、计划生育承诺书(原件);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学历学位验证证明(复印件);

(7)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须A证,复印件);

(8)现任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行政职级证明材料(复印件);

(9)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10)公务员历年考核结果证明材料(原件);

(11)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12)入额审批表或入额文件及确定法官、检察官等级的相应材料(复印件);

(13)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司法工作三年以上的证明材料(原件);

(14)个人撰写的有关法律文书、调研材料等(复印件);

(15)发表调研文章的省级以上期刊,或省级以上司法机关的表彰文件或证书(有则提供,复印件);

(16)选调职位表中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中的(8)至(15)等证明材料须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最迟可在体检前提交。

4.报名要求:参选人员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选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