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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湖南株洲市攸县面向普通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60人公告
2018-12-06 23:51:2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八、考试

(一)开考比例

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市人社局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时间、地点:以报名成功后发放的《准考证》为准。

(三)考试

考试分为答辩和上微型课两个环节。

(1)答辩:答辩时量为3分钟,答辩成绩满分为100分。答辩成绩设最低分数线,答辩成绩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直接淘汰,不进入上微型课环节。

(2)上微型课:答辩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者,进入上微型课环节,上微型课时量为8分钟,上微型课的备课时量为15分钟,上微型课成绩满分为100分。

(3)综合成绩计算办法为:

综合成绩=答辩成绩×20%+上微型课成绩×80%

答辩、上微型课、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上微型课成绩高的排前。

九、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出现末位并列情况,则加试上微型课,以加试上微型课成绩高的进入)。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身体心理、工作实绩、计划生育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两次。

十、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县人社部门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政府门户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攸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十一、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聘用对象,应聘同一岗位的,按考试综合成绩得分高低排序,聘用对象依次选择聘用单位。由县人社局下达聘用通知,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三、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攸县教育局:0731-24223810(咨询)

攸县人社局:0731-24327816(监督)

攸县县纪委:0731-24222449(监督)

株洲市人社局:0731-28681082(监督)

本次招聘政策由攸县2019年面向普通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株洲市攸县2019年面向普通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

点击下载>>>

1、岗位条件表.xls

2、考试报名登记表.doc

3、2019年株洲市攸县面向普通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学业情况鉴定表.docx

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攸县教育局

2018年12月6日

原文链接:http://rsj.zhuzhou.gov.cn//c935/20181206/i7955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