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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海口市美兰区校园招聘教师工作公告(一)
2024-03-14 12:44:5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为打造“椰城优才,智汇海口”工作品牌,引进优秀教育人才,海口市美兰区将于近期面向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在编教师,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海口市美兰区公开招聘中小学专任教师108名,具体岗位详见《海口市美兰区2024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招聘学科及岗位表》(附件1-1、1-2、1-3)。

  二、招聘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3月13日至2006年3月12日出生);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含择业期毕业生),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就读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师范类专业(不明确的以学校出具的就读专业证明为据),在读生截至第七学期末(即大四上学期)学业成绩平均绩点不低于2.5(满绩4.0,绩点标准不一致的按比例折算)。应届生学历学位证书可延长至2024年7月20日前提供,未能按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限制师范类专业,不作绩点要求。

  5.具有对应学科相应学段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不含中职及高校教师资格)。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届生可延长至2024年7月20日前提供。未能按时取得相应学科学段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7.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其中报考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8.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健康身体、心理等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复审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或被认定为报考不诚信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2023年12月以前及2024年9月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6.在读人员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7.现役军人;

      8.已被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录用、或已与其他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聘用合同的(含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人员;

      9.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10.失信被执行人;

  11.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有关报考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和范围的界定:留学归国人员取得相应本科及以上学历及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2024年1月至2024年7月毕业),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2.2017年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3.职业资格和能力要求:

  (1)所有考生报名时需提供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就高不就低,例如:高中数学教师资格证可报考要求初中数学教师资格证、小学数学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小学数学教师资格证不可报考要求初中及以上数学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交承诺书,承诺在2024年7月20日前取得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