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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福建省宁德市基层党建招聘工作人员133人公告
2018-12-06 23:41:3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报名期间,宁德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安排专人,为网络报名中遇到网络技术问题和疑难问题的考生提供网络报名服务,咨询电话:0593-2077115,2318009,2073115。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两个工作日内登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初审不通过的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提出申诉,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审核。资格审核未通过的,网络银行将自动退还报名费。

(三)打印准考证。通过网络报名资格审核的报名者,请于2018年12月28日至12月29日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宁德市人事考试中心定于12月29日下午2:30-5:30(电话:0593-2077115)安排专人为打印准考证有困难者提供帮助。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者未及时提交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不能参加笔试,也不能退还报名费。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按照统一闭卷笔试进行。

1.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时事政治、行政职业能力以及基层党建等方面知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党建业务及言语理解、判断推理、资料分析、解决问题等能力,全部为客观性试题

2.笔试时间:2018年12月30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本次考试在宁德市区设置考场,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安排为准。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的合格线由宁德市委组织部统一划定。报考者可在2019年1月8日后通过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五、体检、考察和聘用

从报考各县(市、区)职位且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选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对象。同一县(市、区)入闱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考察和体检对象。

(一)体检。2019年1月下旬,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本县(市、区)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具体时间、有关要求在市人社局网站上另行通知)。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予以取消聘用资格。已就业的报考者,须在体检前提供本人工作单位同意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二)考察。由各县(市、区)组织部门会同民政、人社等部门组织开展,主要对其档案、个人有关事项等情况进行核查。报考者应在接到考察通知后,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考察合格的,确定为聘用人选。报考者放弃考察资格、考察时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三)递补。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缺席或不合格造成招聘名额空缺的,原则上从报考该县(市、区)且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者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六、岗位分配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通过体检、考察的报考者,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街道(城区镇)、社区工作岗位,笔试成绩相同者现场抽签决定选择岗位顺序。若因入闱最后一名成绩相同,造成拟聘用人数超过招聘名额的,由有关县(市、区)提前增设对应人数的招聘名额和工作岗位。如报考者缺席或放弃选择岗位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各县(市、区)根据笔试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拟聘用岗位、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后,如未发现影响聘用的问题,由县(市、区)委组织部安排拟聘用人员到街道(城区镇)、社区报到,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后续管理

城市基层党建专职工作者的工作职责、日常管理培训及待遇保障等,依据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城市基层党建专职工作者队伍的实施意见》(宁委组通〔2018〕97号)规定执行。城市基层党建专职工作者纳入社区工作者队伍的范畴,工资福利待遇不低于本地区其他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户口迁移政策以各县(市、区)相关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