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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珠海市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医疗岗10人公告
2018-12-06 23:52:5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二)考试

根据岗位实际,考试类型分设A、B两类,A类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形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B类岗位考试采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闭卷形式,统一组织,主要测试综合知识能力、岗位相关知识能力、书面表达能力等内容。

笔试结束后,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高低顺序,按以下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末位同分的同时进入面试:招聘人数为1人的,按招聘人数的5倍;招聘人数为2人的,按招聘人数的4倍;招聘人数≥3人的,按招聘人数的3倍。入围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笔试成绩、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要求等事项,于笔试工作结束次日6:00时前在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官方网站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

笔试时间:A类岗位2018年12月16日上午10:00—12:00时。

笔试地点:在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官方网站公布。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部分岗位(如教师、医护类人员等),根据需要可能进行实践技能测试,具体以各招聘单位面试通知为准。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面试时间:A类岗位2018年12月17日;B类岗位2018年12月16日。

面试地点:按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官方网站公布。

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依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各岗位入围体检及考察人员。

考生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入围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工作结束当日22:00时前在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官方网站公布。

(三)与国内2019年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

面试结束后,招聘单位将与进入体检及考察环节的国内2019年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并收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习成绩单原件,签约时不能提供《就业协议书》的取消拟聘资格,具体签约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另,尚未就业的国内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要签订就业协议的请自备好《就业协议书》一起签订。

考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公示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双方互不作赔偿。因其他原因双方单方面主动解除协议的,赔偿事项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协议中写明。

(四)体检及考察

体检在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由各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时间:A类岗位2018年12月18日;B类岗位2018年12月17日。体检集合地点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考生应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等材料。考察工作将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体检结束后30日内完成。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各招聘单位将在考察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各招聘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按人事管理权限将招聘结果报同级政府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门认定备案后,办理人事调动或毕业生接收、聘用等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事项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即各招聘单位报名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128173、2128382(珠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被聘用者须在2019年10月31日前完成报到手续。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报到的,经聘用单位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间,但最迟不得超过2019年12月31日。其他特殊情况需延长报到时间的,聘用单位主管部门须提前报珠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