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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珠海市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医疗岗10人公告
2018-12-06 23:52:5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3.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须同时具备所学专业学历和学位证书(包括以第二学位报考的),研究生学历人员亦可以符合岗位条件的本科阶段学历学位报考;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执行。

(2)考生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不一致的岗位,考生所学专业以招聘岗位要求学历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以及学位证书上的学位种类不作为专业依据(2019年应届毕业生以《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习成绩单所载明的专业为准)。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交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及其他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

(3)下列人员不得应聘:不讲诚信正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对象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在本次招聘过程中,以虚假信息应聘或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并经招聘单位认定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4)考生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自行征求原工作单位意见后报考,因此影响聘用的自行负责。国内2019年应届毕业生和2018年毕业未就业毕业生,须携带《就业协议书》原件,以备签约。

(5)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考生提交报名材料应聘的,即视为考生本人知悉且符合此次招聘各项报考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报考。

(6)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人人讲诚信”的社会风气,本着“广揽人才、方便考生”的原则,此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核过程将采取“材料容缺受理”“信用承诺”等便利考生的措施。考生缺失除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以外的材料均列入此范围,考生提交《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材料缺失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4)后即实行“先受理报名后补材料”,所缺材料须于考察结束前补齐,所补的证书类材料须为在招聘报名截止日前(含当日,即2018年12月12日及以前)取得。逾期未补、所补材料不合格或经考察与事实不符的,将按“提供虚假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认定记录在案,并按有关规定列入考生本人诚信档案库和“黑名单”。

4.领取《准考证》及现场资格审核:根据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考试考场现场领取《准考证》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为最大程度便利考生,实现考生报名、考试“只跑一次”的目标,考生领取《准考证》及现场资格审核将在考试现场进行,招聘单位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尽量在考前审核完毕,考前未经审核的考生考试结束后不要离场,到指定地点继续完成资格审核工作。现场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的,取消考试成绩。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12月16日(A类岗位8:00-10:00;B类岗位8:00开始)。A类岗位笔试开始时间10:00,笔试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笔试开始6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B类岗位面试开始时间9:00,考生需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候考室,逾期未到的取消面试资格。

初审通过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核具体地点、考试通知等事项将于12月13日22:00时前在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官方网站发布,请考生主动关注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5.其他事项:(1)各招聘岗位设置开考比例,当各岗位初审符合条件报考人数达到招聘人数的3倍时开考,否则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2)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