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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招聘35人公告(第二批)
2018-12-03 10:54:1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社厅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11〕 9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政府机关公务员和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权限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61号)等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辽宁医药职业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第二批)》附件1。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聘具有硕士学位岗位的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应聘者的工作经历、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18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招聘具有硕士学位岗位的人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招聘具有博士学位岗位的人员采取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我单位官方网站(www.lnyyzyxy.com)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3日上午9:00至2018年12月7日下午4: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符合我单位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可到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机关楼502室报名(沈阳市苏家屯区乔松路2号)。报名需要以下材料:

①填写《辽宁医药职业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报名表(第二批)》(附件2)(有照片、手写签名)

②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

③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材料;符合条件的海外院校毕业生须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2018届毕业生暂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加盖公章、注明毕业时间的在校生证明和成绩单证明;

④岗位要求是党员的,需提供加盖党支部印章的证明;⑤岗位要求相关证书的,需提供原件;

⑥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需要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的工作证明。

上述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式一份,其中身份证需复印正反面。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证明需所在单位两名工作人员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所需其他材料需在现场报名时一并提交。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招聘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资格审查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我单位网站(www.lnyyzyxy.com)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