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18辽宁省实验中学招聘7人公告
2018-12-03 10:54:2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社厅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11〕 9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政府机关公务员和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权限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61号)等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辽宁省实验中学2018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 1月 1日及以后出生)。

应聘者的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考试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我单位官方网站(www.lnsyzx.com)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符合我单位招聘条件的应聘者下载《报名登记表》报名,《报名登记表》发送lnsy3600@163.com,以邮件为准,不接受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8年12月10日 至2018年12月17日 零点、含公休日。

逾期发送《报名登记表》邮件,视为报名无效。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资格审查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本人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网上报名结束后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公布。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现场资格初审通过后将组织笔试,笔试相关事宜将在我单位网站(www.lnsyzx.com)公布。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查。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

笔试为 1个考试科目,笔试内容注重职业素质与能力。笔试满分150分,测试时间为150分钟。

笔试的时间、地点相关事宜将通过我单位官方网站公布。

2、面试

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注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岗位职责特点,体现对选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面试相关事宜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我单位网站(www.lnsyzx.com)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笔试、面试成绩按5:5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在我单位网站(www.lnsyzx.com)公布。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我单位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