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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湖北武汉华中农业大学招聘辅导员公告
2018-12-03 10:55:2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华中农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双一流”建设高校。因工作需要,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职辅导员,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要求

根据我校辅导员队伍的编制岗位和性别、学缘结构现状,以及与学生同住学生公寓实际,本次招聘坚持宁缺毋滥、择优录取原则,拟录取不超过13人,其中男性不多于10人,女性不多于3人,校内外比例原则上为1:1。

若实际参加笔试的人数与拟公开招聘岗位数的比例低于6:1,则在笔试开考前视情况决定是否减少招聘岗位数,并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发布。

二、应聘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掌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相关理论和知识,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务相关知识,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4.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5.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严谨务实,廉洁自律;

6. 2018年12月至2019年6月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2019年7月之前获得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均毕业于办学层次与我校相当的培养单位;

7.未婚,年龄须在27周岁以内(1992年1月1日之后出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具有高校全职辅导员经历者年龄在30周岁以内(1989年1月1日之后出生);

8. 大学期间综合素质高,全面发展,学习成绩优秀,通过CET-4或相当水平(TOEFL、IELTS)等;本科期间,有全面负责校、院党团学组织的部门工作经历(须有所在单位团委或基层党委出具的任职证明);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抗挫、抗压能力。

9.博士研究生及与我校主体学科相近(相关)专业的优秀毕业研究生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

1.个人申请。个人填写简历,在招聘系统中(http://rs.hzau.edu.cn/zhaopin)提交申请。

2.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及应聘人员情况择优确定通过资格初审人员。

3.学校考核。考核包括两个环节,依次为笔试、面试,实行逐级淘汰,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考核时间初步定于2019年1月2日至4日。

笔试包括中文和英文。中文主要侧重党的基础知识、科学人文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和行政职业能力等综合素质的考察;英文主要侧重阅读理解能力。按照招聘岗位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名单。

面试分为演讲和专家面谈两个环节。演讲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问题分析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按照招聘岗位数1:2比例确定入围专家面谈名单。演讲环节成绩不带入专家面谈环节。专家面谈主要考察应聘者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素质能力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按照岗位数确定拟录聘人员,按照不超过岗位数的50%确定候补人员,拟录聘人员和候补人员一并进入实习考察环节。

4.实习考察。实习考察由党委学工部协调安排。

5.政审。对于进入实习考察的人员,学校组织人员到应聘者所在单位(学校)进行政审。

6.体检和心理测试。学校组织应聘者进行健康检查和心理测试。

7.学校审批确定聘用人员并公示。学校综合政审、体检、心理测试和实习考察等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和候补人员名单并公示。因拟聘人员政审、心理健康、体检、实习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候补人员排序依次递补。

8.办理聘用手续。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人事处签订就业协议(逾期不签协议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办理报到手续,如逾期不能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