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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陕西省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费师范生和高层次人才校园招聘公告
2018-12-03 11:01:5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陕西 浏览次数:0

(五)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名单,由安康市教育局组织用人单位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六)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同意后,在安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安康市教育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由安康市教育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规定执行。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要求

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的方法、程序、时限和标准,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和回避规定。对在报名及招聘中弄虚作假、骗取资格或不符合应聘基本条件、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终止相关资格或取消聘用,并作出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915-3212059

监督电话:0915-3212252

原标题:安康市教育局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举行公费师范生和高层次人才校园招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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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教育局校园招聘公费师范生和高层次人才报名表.xls

安康市教育局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30日

文章来源:http://www.ankang.gov.cn/Content-1607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