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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小学聘用制教师校园招聘100人公告
2018-12-03 11:02:2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印发<青岛市中小学聘用制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青人社发[2015]4号)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小学面向有关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招聘聘用制教师10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本次招聘面向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六所高校2019年毕业的应届全日制研究生和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拟应聘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2月7日及以后出生);

(四)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相关学历学位证书(本科生应具有本科学历及相应学士学位、研究生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硕士学位)、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

(五)在大学或研究生期间获得校(院)级及以上奖学金奖励;

(六)身心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七)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在读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因违法违纪曾受过各种处分处理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预报名与现场报名结合、现场资格审查的办法进行。

(一)网上预报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填写《2019年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小学聘用制教师校园招聘报名表》(附件1),于2018年12月7日至12月10日发送到电子邮箱xqjtjrsk@163.com,进行预报名。邮件主题内容为“所在大学名称+所报学段+专业+姓名”。

(二)现场确认报名。根据预报名情况,赴相关高校开展现场推介和现场报名,对网上报名情况进行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同时,视情适量接受非预报名人员,进行现场报名。现场确认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附件1);

2、《诚信承诺书》(附件2);

3、有效身份证;

4、2019年应届师范毕业生证明材料(就业协议书);

5、个人奖项等证书(以教育主管部门、本院校发放为准);

6、个人专业成绩证明材料(近2年考试成绩单,需院校教务部门盖章)。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装订成册,奖励相关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等原件现场审查后退回。应聘人员须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初试

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组织现场初试。初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能力等方面内容。初试结束后,综合考虑各场次现场初试情况,按规定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初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四、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集中在青岛西海岸新区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工作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进行。面试采用“说课”或“说课+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技能等方面。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于本场考试结束后公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