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24年晋中市榆次区教育局校园招聘教师公告
2024-03-27 10:09:5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面试使用教材由考生自备,具体版本见附件3。

  如出现实际参加考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录用人数而未形成竞争的,考生综合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榆次区教育局2024年校园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有关事宜在榆次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ci.gov.cn)发布。

  1.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

  考察内容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要对所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个人征信等进行调查核实。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最多递补2次)。

  (五)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

  在榆次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ci.gov.cn)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拟聘人员信息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就读高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层次、预计毕业时间、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等信息。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与拟聘人选先行签订三方协议,待毕业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须签订《服务教育协议书》,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5年之内不得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直接解除聘用。如在试用期内发现聘用人员患有癫痫、精神疾病等体检中不易查出的疾病及其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疾病,取消聘用。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将不予聘用。

  六、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招聘工作由榆次区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榆次区人社局进行全程监督。对招聘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咨询、监督电话

  相关招聘事宜可咨询榆次区教育局。

  咨询电话:0354—3806716

  监督电话:0354—3806713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重要提醒: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校园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原因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