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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福建福州市晋安区卫计系统事业单位招聘79人公告
2018-12-03 10:24:3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5、区级单位学历要求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岗位,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本科的临床医学岗位,报考人数与招收人数比例在10:1以内的(含10:1),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6、按照有关规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将为符合政策的各类人员办理笔试加分。办理时间为2018年12月10日至2018年12月12日。笔试加分对象包括“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村官”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驻榕部队随军干部家属中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

7、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通过福州卫生人才网查询。

(二)面试

1、面试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面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2、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按照每个岗位招考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各招聘岗位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期间,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产生的空额,可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提出递补申请,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在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通过资格复审后正式面试名单将在面试前公示在福州卫生人才网(http://www.fzwsrc.com/)、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网(http://jaq.fuzhou.gov.cn/ )。

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3天下午18:00之前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进行书面确认,并及时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由此造成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经招聘单位申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同意,在报考该职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确保进入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公示。

各单位面试递补截止至正式面试名单公布前两个工作日,以确保对递补人员同样进行严格的资格复审,同时保证正式面试名单能按时公示。

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地点由区卫计局另行通知。如考生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或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免笔试岗位的综合成绩直接按面试成绩计算。除招聘岗位有具体规定外,考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综合成绩排名可于面试结束约7个工作日后登录福州卫生人才网(http://www.fzwsrc.com/)、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网(http://jaq.fuzhou.gov.cn/ )查询。

 

六、体检

1、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

2、在职报考者报名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最迟应在体检和考核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相应资格。

3、体检中出现须待强化检查才能总检定论情况时,由指定体检医疗单位总检医生核定,考生应主动配合,否则以自动弃权处理。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