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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永州市江华县教师引进10名公告
2018-12-01 08:54:4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 浏览次数:0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认定的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聘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

医疗系统:采取技能实际操作考核或专业知识问答的方式进行。

教育系统:采取说课方式进行。

高新产业开发区: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对面试时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实际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平均分或达到70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县人社局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查。

(五)公示

引进工作各阶段结果均在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h.gov.cn)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及考生的监督。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程序办理进人手续,列为我县事业编制。招聘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试用期为六个月,最低服务年限三年。面试后,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回避。

整个公开引进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纪检、人大、政协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考生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待遇及优惠政策

根据《永州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学历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工资待遇。引进人才工资待遇原则上按国家现行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执行,具体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协商确定,两年内可不纳入单位工资总额管理。

2、生活补贴。引进的人才除享受正常的工资福利外,还享受县财政给予的生活补贴,标准为: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在本行业有重大贡献正高级职称的急需紧缺人才每人每月40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职称每人每月3000元,“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每人每月2000元。发放期限为3年。

3、岗位聘用。对引进到我县工作的急需紧缺人才可特设岗位,首次聘用的,不受用人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限制,保留其原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待遇,任职资格连续计算。符合条件的,不受工作时间长短的限制,可优先推荐申报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享受政府津贴专家和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4、住房保障。对引进人才,由用人单位提供临时性住房,待引进人才购房或者离开我县后由用人单位收回。对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在我县县城购买首套商品房,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在本行业有重大贡献正高级职称的,由县财政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职称的,由县财政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生,由县财政给予4万元的购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