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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永州市祁阳县教师引进52名公告
2018-12-01 08:58:0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四)公示与聘用。经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祁阳县政府官网、人社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签订聘用合同,报县人社局审核认定,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不合格的,终止人才引进程序,不享受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待遇。所有聘用人员服务年限不低于五年。

五、优惠政策

根据《祁阳县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祁阳县2019年县直企业事业单位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工资待遇。引进人才工资待遇可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协商确定,两年内可不纳入单位工资总额管理。

2.生活补贴。引进的人才除享受正常的工资福利外,还享受县财政给予的生活补贴,标准为: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在本行业有重大贡献正高级职称的急需紧缺人才每人每月4000元;其他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每人每月2000元。发放期限为3年。

3.岗位聘用。对引进到我县工作的急需紧缺人才可特设岗位,首次聘用的,不受用人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限制,保留其原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待遇,任职资格连续计算。符合条件的,不受工作时间长短的限制,可优先推荐申报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4.科研支持。对引进的人才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祁阳创新创业发展的,经评审后由县财政给予5-20万元的科研经费支持。引进人才在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省、市科学技术奖和省、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时,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优先推荐、优先支持。

5.住房保障。按照“分层次、保无房”的原则,为我县引进人才提供多渠道的住房保障。对引进人才,由用人单位提供临时性住房,待引进人才购房或者离开祁阳后由用人单位收回。对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在祁阳县购买首套商品房,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在本行业有重大贡献正高级职称的,由县财政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其他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由县财政给予5万元的购房补贴。购房补贴分三次兑现,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第一年兑现50%,第三年兑现25%,第五年兑现25%。

6.个税优惠。对引进人才的生活补贴、发放的各类奖金,其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返回。

7.公共保障。引进人才愿意来我县落户的,优先安排落户,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引进人才配偶原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且愿意来我县工作的,可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引进人才未成年子女转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通高中就读的,根据本人意愿,可就近安排就读。

8.优化服务。对人才引进相关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其人事关系转入、户口迁移、子女入学、社会保险等服务事项由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办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永州市祁阳县委组织部、祁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中共永州市祁阳县委组织部0746-3261003

祁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46-3216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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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