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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安徽省滁州市警务辅助人员招聘120人公告
2018-12-01 07:36:3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2018年安徽省滁州市警务辅助人员招聘120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12月3日至12月7日。就业指南网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根据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及市公安局实际工作需要,滁州市保安服务公司面向全市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承担市纪委监委留置看护任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程序及实施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复审、笔试、体能、面试、政审、体检、办理用工手续等步骤进行。具体工作由市公安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纪委监委组织实施。

三、招聘岗位及待遇

(一)采取市政府出资,市保安服务公司招聘,市公安局统一管理、市纪委监委统一安排使用的方式招聘。

(二)由保安服务公司与警务辅助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包含以下内容:

1.年薪酬: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约5万元(含五险一金)。看护人员在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期间,按有关规定发放执行勤务补助。

2.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期限届满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在合同期限内,擅自违约或违反《滁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滁州市公安机关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滁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绩效考核办法》等规定,视情处置,直至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四、招聘岗位、人数

全市共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120名(其中女性看护人员20名)。详见附件2。

五、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履行职责的能力;

(二)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或同等)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要求:18至30周岁(1987年12月1日至2000年12月1日期间出生);

(四)身高要求:男性身高在170cm以上,女性身高在160cm以上;

(五)视力要求:双眼裸视力4.8(含)以上;

(六)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纹身,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

(七)持有滁州市常住户籍或居住证(含六个县市);

(八)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 现役军人;

(二)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处理的,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人员;

(三)曾被给与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人员;

(四)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六)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人员;

(七)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八)其他不适宜从事留置看护工作的情形。

六、招聘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12月3日至12月7日(上午8:30 -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滁州市保安服务公司(紫薇南路82号五楼502办公室,联系电话:2179922)。

3.报名方式:以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退役军人请携带退役证,中共党员由所在党支部提供证明)、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资格审查报名表》(附件1,自行下载填写完整)。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市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方可取得笔试资格,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5.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收取笔试费每人45元;面试费每人7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