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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公安局辅警岗位招聘50人公告
2018-12-01 07:42:1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2018年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公安局辅警岗位招聘50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12月3日至12月4日。就业指南网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为更好地适应全县公安保卫工作的需要,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服务和保障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根据《山东省公安机关辅员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济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济政办发[2017]55号)的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12月3日至2000年12月3日期间出生);

4、应聘文职辅警岗位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应聘勤务辅警岗位具有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及以上文化程度,毕业证书须在2018年12月3日前取得;

5、自愿从事公安工作,具有吃苦耐劳、连续奋战的奉献精神,能够参与24小时值班备勤,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安排;

6、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勤务辅警双侧裸眼视力均不低于4.6,文职辅警双侧矫正视力均不低于5.0);

7、具备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成绩相同的条件下,优先聘用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县级<含>以上表彰)、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公安烈士、公安英模以及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由平阴县统一招聘的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现在岗的非在编工作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与原用工单位存在劳动纠纷的;

8、曾因违反公安辅警管理规定被解聘或退回派遣单位的,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以及已经过渡确认辅警身份的;

9、在册吸毒人员;

10、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其他要求

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50人,具体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详见《平阴县2018年公开招聘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及查询时间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3日至12月4日,

上午9:00-下午16:00

查询时间:2018年12月3日-12月4日,

上午11:00-下午16:00;

报名网址:济南市平阴县人民政府网(www.pingyin.gov.cn)通知公告栏。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招聘资格。

2.网上初审。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本次招聘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要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