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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湖南省衡阳市党建工作指导员招聘27人公告
2018-11-28 08:33:3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2018年湖南省衡阳市党建工作指导员招聘27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11月30日止。就业指南网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为全面提升我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以下简称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公开招聘一批两新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岗位

市本级两新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27名,其中市直综合党委(行业党委)15名(其中面向本市在职大学生村官招聘5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名、松木经济开发区3名、白沙洲工业园区3名、衡山科学城3名。

三、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政治素质高,热心党务工作,服从工作调配。

2.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有2年以上党建工作、组织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文字综合和语言表达能力,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有2年以上党建工作、组织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78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①被判过刑以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立案侦查的或违反党纪被立案审查的;②受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影响期限未满的;③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搞封建迷信,组织或参与聚众赌博和地下六合彩,涉黑涉恶,涉枪涉爆,涉黄涉毒的;④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按规定不得报考的;⑤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⑥煽动、组织或参与非法上访的;⑦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⑧近三年内有一年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3日至30日。

2.报名地点:市委2号楼2323房间(衡阳市蒸湘区延安路22号),咨询电话:0734-8866902。

3.现场报名需提交材料:毕业证、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查询系统查询打印)一份,相关工作证明,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衡阳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招聘报名登记表》2份(见附件,用A4纸双面打印)。

4.资格审查工作小组根据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对象集中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通过电话的方式告知其参加考试。

五、集中考试

1.笔试。招聘计划数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即组织考试,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减少拟招聘人数。

笔试内容:党的十九大报告、基层党建基本业务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8年12月4日9:00—11:00。

笔试地点:详细地址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18年12月6日。

2.确定面试名单。笔试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底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面试时间:2018年12月11日。

面试地点:详细地址另行通知。

4.成绩公布。2018年12月12日,统一公布应聘对象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2018年12月13日)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现行的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七、考察政审(2018年12月18日—20日)

对体检合格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审查党员档案,并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所在党组织、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政审材料。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