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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事业单位招聘15人公告
2018-11-26 21:38:0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2018年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事业单位招聘15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12月3日止。就业指南网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为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排查、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切实维护我区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法治新会、平安新会建设,现由新会区协同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镇(街)专职人民调解员15名,由区司法局统一安排至各镇(街)工作。

一、招聘岗位职责

(一)调解民间纠纷,及时报告群体性事件和重大矛盾纠纷情况,参与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防控调处工作,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二)开展矛盾纠纷定期排查、集中化解和专项治理活动;

(三)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预防民间纠纷的发生;

(四)认真做好矛盾纠纷登记(录入)、调解统计和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五)检查、督促生效人民调解协议书的履行情况;

(六)完成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专职人民调解员派驻到各镇(街)人民调解委员会,需驻村调解纠纷,工作由新会区司法局统一调配安排。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心人民调解工作;

(二)具有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防控调处能力和沟通能力;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男女不限,年龄在25至35周岁(1993年1月1日至1983年12月31日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有人民调解工作经历及经验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至45周岁(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当天);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经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刑事或治安处罚的;

(二)正在接受监察、纪检、司法部门调查的;

(三)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

(四)现任国家公职人员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网上提交资料初审。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个人填写《江门市新会区招聘镇(街)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附件1),于2018年12月3日前将报名表电子版(需带电子照片)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xt6635869@163.com 。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上注明“公开招聘专职调解员”字样。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时间:2018年12月4日至6日共三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现场报名时须提交《江门市新会区招聘镇(街)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大1寸照片2张,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无犯罪记录证明,经计生部门出具的近1个月内的计生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

(三)现场报名地点:江门市新会区协同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地址:江门市新会区冈州大道中12号(新会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内)。

(四)报名要求: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如对所报岗位要求不清楚的,可在正式报名前咨询,联系电话:0750—6635869。

报考人员要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在规定时间内向用人单位提交报名资料,所提交材料应当真实、全面、准确、有效。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材料、信息,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办法和时间、地点安排

镇(街)专职人民调解员招考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由新会区协同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组织和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人选。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另行微信或电话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