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18河南南阳市方城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60人公告
2018-11-26 22:22:2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南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宛人社〔2017〕24号)和南阳市编委、市人社局、市卫计委联合下发的《关于积极推进落实2018年度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工作的通知》(宛卫[2018]16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0名,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质量。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专业岗位及数量

县人民医院临床医学2名;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学20名、口腔医学3名、中医学3名、中西医结合4名、医学检验技术11名、医学影像技术11名、康复治疗技术6名,共计60名。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方城卫生事业,愿意履行本岗位职责,服从组织分配,遵守单位工作纪律;

4、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年龄要求: 40周岁以下(197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学历、专业及条件

学历、专业及条件详见附表“2018年方城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岗位条件一览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媒体、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招聘数额、招聘条件及招聘办法。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 11月26 日至2018年11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方城县人事考务中心(县人社局原西楼服务大厅)

3、报名办法: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时需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张,现场填写《2018年方城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并进行指纹采集。

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多报者无效。招聘岗位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的比列大于1:3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进行;等于或小于1:3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法进行;仅为1:1的,在保证质量、不降低标准的前提下,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进行。

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与招聘条件不符的以及有弄虚作假情况的将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加分条件为: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南阳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已享受安置政策的除外)、参加南阳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即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相应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