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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吉林省延边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328人公告
2018-11-26 21:36:5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吉林 浏览次数:0

网上报名期间,将在延边人才工作网公布岗位报名情况。

3. 高校宣讲

在有关高校举办州情宣讲和引才政策说明会(具体日程请关注延边人才工作网)。

4. 评价择优

采取四维立体评价法,通过基本素质分析、综合能力测试、专业素养评定、考察择优确定等环节,综合评价考生各方面能力素质。其中,报考A类和B类岗位的考生须参加综合能力测试,报考B类需专业加试岗位和C类岗位的考生须参加专业素养评定。考生同时报考多个类别岗位的,相应测试和评定均须参加。

①基本素质分析。根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对其学历层次、政治表现、学业表现、学生工作情况进行量化赋分,计算出基本素质分析成绩。基本素质分析实行百分制。

②综合能力测试。在延边州域内统一开展综合能力测试。根据基本素质分析成绩从高到低,A类岗位按照招聘计划不高于1:2的比例(如成绩相同,一并列入)、B类岗位按照招聘计划不高于1:5的比例(如成绩相同,一并列入)确定进入综合能力测试环节的考生,并向社会进行公示。综合能力测试注重从仪表举止、语言表达、领导能力、沟通能力、情绪稳定度、反应灵活度等方面测试考生的综合能力。综合能力测试实行百分制,成绩低于60分的,不作为进入考察择优确定环节的人选。

考生在参加综合能力测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考生登录延边人才工作网自行下载打印)、身份证或护照。综合能力测试时间拟定于1月份,具体形式、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补充通知(补充通知将在延边人才工作网发布)。

报考A类、B类岗位(需专业加试岗位除外)考生总成绩按照基本素质分析成绩×60%+综合能力测试成绩×40%计算。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择优确定环节人选。

③专业素养评定。根据基本素质分析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不高于1:5的比例(如成绩相同,一并列入)确定进入专业素养评定环节的考生,并向社会进行公示。主要采取试讲、面谈、演示等方式,对考生专业素养进行评定,并按照百分制量化赋分。专业素养评定成绩低于60分的,不作为进入考察择优确定环节的人选。

报考C类岗位考生总成绩按照基本素质分析成绩×60%+专业素养评定成绩×40%计算。报考B类需专业加试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照基本素质分析成绩×40%+综合能力测试成绩×30%+专业素养评定成绩×30%计算。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择优确定环节人选。

④考察择优确定。突出人岗相适原则,以基本素质分析、综合能力测试、专业素养评定环节成绩及总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毕业院校排名、专业契合度、在校学习表现、个性特征,对进入考察择优确定环节的人选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人岗相适度等情况进行考察。

A类岗位在进入考察择优确定环节的人选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选。如总成绩相同,则以基本素质分析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选;如总成绩、基本素质分析成绩完全相同,由县(市)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

B类岗位、C类岗位结合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

同时被确定为A类、B类、C类岗位中两个或三个岗位的拟聘用人选,聘用顺序为C类、B类、A类岗位。

5. 岗位调剂

在考察择优确定环节结束后,将根据空岗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是否进行岗位调剂。岗位调剂由县(市)从进入考察择优确定环节人选中,根据需求情况和人选意愿进行。考生在报名时选择服从岗位调剂,但在确定拟聘用人选时不服从调剂的,其他岗位不予聘用。

6. 体检

拟聘用人选须到延边州内指定医院参加统一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

7. 审档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档案进行集中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档案的考生及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审档工作结束后,在延边州内主要媒体对拟聘用人选名单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内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决定是否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