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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深圳市光明区应急管理局第一批次一般特聘专干选聘公告
2024-04-18 11:33:3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因工作需要,根据区有关规定,深圳市光明区应急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选聘1名应急救援岗一般特聘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条件

  (一)选聘岗位

  本次选聘岗位具体条件详见《深圳市光明区应急管理局一般特聘专干选聘岗位表》(附件1),符合本公告及选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保守国家秘密;

  4.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8日—2024年5月10日下午18:00。

  2.报名资料

  (1)《深圳市光明区应急管理局公开选聘一般特聘专干报名表》可编辑电子版、扫描件(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学历、学位验证证明;

  (5)《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表》可编辑电子版(附件3);

  (6)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扫描件(表内手写签名并按手印,附件4);

  (7)任职回避承诺书扫描件(表内手写签名并按手印,附件5);

  (8)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

  3.报名方式

  将报名材料的电子版及扫描件一并打包发送至邮箱ajjbgs@szgm.gov.cn,压缩包文件名为“姓名+应急救援岗特聘专干”;报名资料请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时间截止后投递的资料不予受理。

  4.报名咨询

  联系人:彭小姐;电话:0755-88212879。(咨询时间:工作日9:30-12:00,14:30-18:00)。

  (二)资格初审

  光明区应急管理局针对此次选聘成立遴选委员会,由遴选委员会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审查预评),主要审查应聘者思想政治素质、工作经历及工作业绩与所聘岗位的匹配程度,审核中如有需要会与应聘者本人进行沟通。由遴选委员会最终决定进入综合考核的人选,我局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告知具体考核方式、时间、地点。未通过初审的将不作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根据岗位条件和报名材料,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审查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笔试、面试考试满分各为100分,总成绩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合成。

  1.笔试

  按实际通过资格初审人数确定笔试对象,笔试内容为结合选聘岗位有关的专业知识进行测试,具体时间及考试方式、地点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告知。笔试成绩设置基本合格线,岗位最终拟录用对象的笔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2.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按不低于1:3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的形式为结构化面试,被确定为面试人选的考生,根据通知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告知。

  综合考核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按规定程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名单。

  (四)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自发布体检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深圳市光明区人民医院东院区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