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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河北沧州职业技术学院、沧州市农林科学院事业单位招聘37人公告
2018-11-19 07:51:5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冀人社发〔2011〕9号)和《中共沧州市委组织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沧人社字〔2011〕1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2018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7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沧州职业技术学院,系实施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教育院校,实施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沧州市农林科学院为沧州职业技术学院管理的全额事业单位,是沧州市唯一一所综合性农业科研单位,也是黑龙港流域重要的区域性农业研发、成果转化中心。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根据招聘计划,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对象、招聘数量、岗位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18届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毕业生,具有就业报到证(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户籍不限。

(二)招聘数量、岗位:

此次共招聘工作人员37人。其中,沧州职业技术学院30人,沧州市农林科学院7人。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沧州职业技术学院、沧州市农林科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周岁以上(2000年11月9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9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8年11月9日。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 尚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全日制普通类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6.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9日—2018年11月2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沧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沧州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三楼)

联系人:顾老师

联系电话:0317-2128536。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需下载并填写《沧州职业技术学院、沧州市农林科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附件2)一式两份,并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4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到指定报名地点报名。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