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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山西临汾市特岗全科医生招聘9人公告
2018-11-19 07:54:1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方便群众就医,根据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省医改办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山西省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卫人发〔2018〕10号)精神,决定为大宁县、永和县、吉县三个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设岗位全科医生,派驻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现将考试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特岗全科医生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自愿长期扎根基层为基层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做贡献;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特岗全科医生岗位工作;

4、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不含执业助理医师);

同时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

2、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

3、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从事临床诊疗工作2年及以上。

由县级医疗派驻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在职全科医生,不列入中央财政支持的特岗全科医生范畴。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在编人员聘用到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后,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及人事关系。

二、招聘程序

本次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确定岗位人选。由市卫计委统一组织,相关县卫计局具体实施。

(一)、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4日9:00至2018年11月27日18: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执业证(或省级相关部门培训合格证、或在二级医院从事临床诊疗工作2年及以上的单位证明)、已退休人员需携带退休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一寸本人近期红底免冠正面照片3张,填写《临汾市2018年特岗全科医生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2份,到相关县指定地点报名、资格审核。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的、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该报名人员的考试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考生务必坚持诚信报考,填写的与报考条件有关的各项个人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在资格复审时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和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在招考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如实、准确填写就业情况,并须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并提供书面证明。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的办法进行。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内容及分值:

《科目一》:公共知识(包括有关法律法规、卫生政策、公共卫生管理、医疗卫生常识及职业道德等),占80分。

《科目二》:医疗相关专业知识,占20分。

四、公示结果备案和办理聘用手续

相关县卫计局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相关网站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对当地招聘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正式备案报告,经同级卫计、人社、编制部门共同盖章后,于2018年12月20日前上报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相关县卫生计生局督促特岗全科医生服务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