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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半年齐齐哈尔医学院及直属单位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公告
2024-04-09 16:26:41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及《齐齐哈尔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修订)》(院政发〔2024〕15号)等文件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详见齐齐哈尔医学院主页学院概览(http://www.qmu.edu.cn/xygk/list.htm)

  二、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热爱教育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服从组织安排并具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

  (三)应聘者原则上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及教育背景。本科、研究生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且本科阶段须为普通高校统招本科毕业并取得学位。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身体条件。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6日。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含)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7日至2006年5月6日期间出生),具备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3年5月7日后出生),具有专业技术高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8年5月7日后出生)。学院本部招聘本科学历人员应为30(含)周岁以下(1993年5月7日至2006年5月6日期间出生)。

  (五)具备胜任工作岗位所需的外语水平、执业资格、专业技能、科研能力、身体条件。

  (六)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七)符合公开招聘计划中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时间:5月6日9:00至5月10日17:00

  应聘者通过齐齐哈尔医学院网站(https://www.qmu.edu.cn/)进入报名系统。由应聘者个人进行用户注册,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

  填写报名资料时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报名序号是应聘者现场确认或取得其他技术支持的重要凭据,请务必牢记!每名应聘者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要改报职位必须先取消当前职位的报名。

  符合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4年5月5日(含)。项目生包括(“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疫情防控一线编外医务人员等。

  (二)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时间:5月6日9:00至5月11日17:00

  在此期间,应聘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三)注意事项

  1.应聘者只能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