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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8年面向内地部分省招录61名公务员公告
2018-11-14 09:35:3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新疆 浏览次数: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兵团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兵团党委决定面向湖北、甘肃两省为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团场考试录用61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和方法

招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录条件和对象

(一)招录条件

1.30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2.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志愿服务南疆基层,服从组织分配;

3.专业不限;

4.具备公务员主管部门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录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历届毕业生,非本省户籍人员不得报考。具体招录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职位表》。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三、招录方式和程序

(一)招录方式

此次招录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录程序

招录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等步骤。

1.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兵团考试信息网(www.btpta.gov.cn)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2018年兵团面向相关省市招录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资格审查采取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报名审查通过的人员,请及时将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中共党员身份证明和《报名表》等材料发送邮件到224162251@qq.com。凡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请考生务必电话确认是否收到材料)

报名、资格审查时间:

20181115日—1121

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81122—25日。

2.面试。面试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20181125

面试地点:各招录师(市)(详见准考证)

3.体检。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师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综合性医院,组织进行体检。

对体检不合格需要进行复检的,经师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在指定的综合性医疗机构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有明确结论的,以复检结论为准。

4.考察。考察按照职位拟招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招录部门按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对报考本师(市)的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实地考察。考察主要了解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情况、政治情况、学习情况、遵纪守法情况等。特别要注重考察其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现实表现。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录要求,截至考察结束前未能提交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文件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

5.公示。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职位拟招录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兵团考试信息网上公示七天。

6.录用。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录用手续。公示期满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录用人员自行解除与原单位之间签订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否则不予录用。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合格者予以正式任职,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新录用公务员在报考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中组发[2008]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