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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陕西省榆林市人才引进277人公告
2018-11-14 09:57:2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陕西 浏览次数:0

 

2018年陕西省榆林市人才引进277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9日至11月21日。就业指南网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榆林市高层次人才(团队)引进办法》(榆办字〔2018〕7号),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刚性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

榆林市第五批刚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引进277名,其中:县市区227名,市级及其他相关部门50名(具体引进岗位和引进人数见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引进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和资格条件;

5.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引进的范围对象

引进范围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1.具有正高级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在实践中取得创造性成果,达到省级以上技术水平的学科带头人;

2.具有副高级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在实践中取得创造性成果。

3.截至申报日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硕士学位及其他相关证明的高层次人才,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属国内大学毕业的,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毕业院校均须为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属国(境)外大学毕业的,须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不符合引进条件的主要情形

1.不符合本次刚性引进的基本条件和引进对象范围的人员;

2.不符合申报岗位所需专业及其它要求的人员;

3.榆林市范围内的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学生村官;

4.曾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7.违反其它相关规定不适宜申报的。

三、引进待遇及有关要求

1.占用单位事业编制;

2.享有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津贴等;

3.国内“985”“211”工程大学毕业或国(境)外大学毕业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博士研究生和具有正高级职称的高层次人才给予40万元住房生活补贴,分5年等额发放;

4.引进人员的工龄、工资、社保、职称等待遇按照榆林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办理;

5.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有关规定,刚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引进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四、引进程序

(一)组织申报

1.申报时间:

网络申报时间:2018年11月19日至11月21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

现场申报时间:2018年11月19日至11月23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

2.申报方式:采取现场申报和网络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引进对象第1、2条和国(境)外大学毕业研究生申报的,只接受现场申报。

3.申报地点:中共榆林市委党校北楼三楼3011室(榆林市高新区榆溪大道市委对面)。

4.所需材料:现场申报,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位证(学士、硕士、博士)、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交《榆林市第五批刚性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表》(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以及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属国(境)外大学毕业的,另需提供在校期间各科目成绩单和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引进对象第1、2条申报的,另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评审材料、审批文件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网络申报,申报人须将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材料同上)扫描件电子版压缩发送至ylswzzbrck@163.com邮箱,邮件及文件名称为“申报单位+岗位代码+姓名”。

5.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每人只能申报一个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