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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湖北省襄阳市公安局辅警岗位招聘113人公告
2018-11-13 11:35:1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2018年湖北省襄阳市公安局辅警岗位招聘113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3日至11月19日。就业指南网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根据《襄阳市市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市区公安机关辅警管理相关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级监委留置场所留置人员看护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辅警113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服务意识;

4、纪律意识、服从意识、保密意识强;

5、年龄为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2日至1996年10月12日期间出生),勤务辅警2岗位招聘年龄放宽为22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2日至1996年10月12日期间出生);

6、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具有《招聘岗位计划表》及看护工作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招聘情形

1、未达到基本素质标准,有以下应当禁止行为的: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与旨在发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公众的;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2、有以下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曾触犯刑律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曾被开除党籍、团籍和学籍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近三年内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隐瞒个人重要信息,以致招聘机关无法了解真实情况的。

3、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本人或直系血亲以及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监委留置场所看护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3日至11月19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环山路95号(市公安局特警支队412办公室),可乘坐8、25路公交车到教导队站下。联系人:檀丰玥(13339826310)。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按要求填写《报考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内容需打印,不得手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同时,还需现场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人员索引页及个人单页),退伍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件及复印件;

②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

③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白底照片3张;

④个人信用证明(由本人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开具);

⑤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驾驶证、执业资格证书、计算机或外语等级证书等。

4、资格初审。依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人员予以登记,准予参加体能测评。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评共3个项目,其中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10米×4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每项体能测评成绩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