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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甘肃省平凉市四支招聘1000人公告
2018-11-13 11:17:1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甘肃 浏览次数:0

 

(四)体检复审。报考“三支”岗位人员,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三支”总指标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对指标末位成绩并列者,可一并纳入录用范围。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7号)执行。体检出现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结束后,由各(县)区通过查阅档案等方式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五)录用。各县(区)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笔试成绩、体检和复审合格人员中,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各县(区)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对符合《平凉市优秀运动员就业安置实施细则(试行)》(平人社通〔2014〕78号)文件要求的优秀运动员,由生源县(区)人社局根据农村中小学体育教师需求情况,可纳入招考范围,并在工作方案中对招聘条件、数量以及招聘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所需指标由市人社局审核后另行下达。

支企岗位采取毕业生自愿报名、人社部门审核推荐、毕业生与企业双向选择的方式,组织毕业生与企业洽谈对接,由企业招聘和确定服务人选。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年度内享受城乡低保家庭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拟录用人员确定后,组织填写《平凉市2018年县选四支招募计划资格审核表》(附件2),并将拟录用人员就业报到证原件、《2018年县选四支招募计划录用人员花名册》(附件3)报市人社局审核。

(六)上岗备案。服务人员审核确定后,“三支”人员由县(区)人社局组织岗前培训,支企人员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后,由企业组织岗前培训,12月底前全部安排上岗。

服务人员到岗后,各县(区)须将岗位落实情况(必须说明服务期起始时间)随文上报市人社局人才中心、事业单位管理科备案。

五、经费保障

县选“四支招募计划”服务期限为3年。在服务期间,由县(区)财政为服务毕业生发放一定数额的生活补贴,其中,“三支”人员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800元,支企人员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0元,“三支”人员由县(区)财政统一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所需费用列入县(区)本级财政预算。支企服务毕业生,除享受以上生活补贴外,企业还应向服务毕业生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报酬,并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为毕业生办理社会保险。

六、服务期间的管理

(一)服务期间,“三支”岗位服务毕业生人事档案统一转至县(区)人社局,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对服务期间积极要求入党的,由服务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支企岗位服务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县(区)人才中心统一免费代理,企业建立党、团组织的,组织关系转到企业,企业没有党、团组织的,组织关系转至县(区)人才中心。

(二)服务单位负责毕业生的日常考核、月度考核,各县(区)人社局、平凉工业园区党群工作部负责服务毕业生年终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职责履行、工作技能提升、遵守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等情况,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结果作为其享受办理保险、核发生活补贴及其他政策的依据。

(三)凡日常考核、月度考核或年终考核不合格人员,服务单位向人社部门提出建议,经审核后,取消其服务资格。毕业生因故自动离职的,服务单位应及时向人社部门报告,其服务资格自行消失。

(四)服务企业以“空挂”方式骗取财政扶持资金、虚报考勤结果、不按时向毕业生足额发放工资报酬、不依法为服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取消服务单位资格。

(五)支企人员与用人企业终止劳动合同或自动离职后,企业应及时报告人社部门,停止发放生活补助。空出的指标可由人社部门统一调剂,并按规定程序进行招聘递补。

(六)鼓励在服务期内的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允许毕业生在服务期间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基层服务项目和其它用人单位的招考以及升学深造。服务期内的支企毕业生在办理户籍手续、职称评定、工龄确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待遇,服务期限计算工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