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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公安工勤人员招聘50人公告
2018-11-13 11:34:3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01职位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1.5×60%+面试成绩×40%;

其余职位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1.5×50%+面试成绩×40%+体能成绩×10%。考试成绩均实行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体能测试结束后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仁怀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仁怀市公安局内网、仁怀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六、体检

根据招聘职位计划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面试成绩也相同的,以体能测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重新进行面试,以面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 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在招聘领导小组批准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若本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本人可向招聘领导小组书面申请复检,复检只能一次,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并指定到其他医院进行复检。复检结果由复检工作小组人员和体检考生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复检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复检工作小组人员注明情况,视为体检考生认可复检结果,复检结果交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原体检医院出具最终体检结论。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递补一次。

体检费用由市公安局承担,复检费用自行承担。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仁怀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仁怀市公安局内网、仁怀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实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同时,复查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对象须在招聘办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学历(人事)档案和相关材料。考察不合格的(含自愿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从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并进行公示。

八、公示

经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后,由招聘办在仁怀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仁怀市公安局内网、仁怀公安微信公众号上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公安局按照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按国家有关试用期的规定确定受聘人员的试用期和培训事宜。培训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聘。市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对岗位进行调配。

(一)相关待遇

1.工资待遇。实行协议工资制度和享受改革性补贴,按照《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相关待遇的通知》(遵市人社通〔2015〕202号)规定的初级工及以下标准执行,今后协议工资、改革性补贴调整参照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发布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初级工及以下工资标准执行。

2.绩效考核。经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按照对应岗位享受相应的绩效考核奖励,具体以用人单位绩效考核奖励发放办法为准。

3、社会保险。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4.聘用期内按照政策规定享受住房公积金、公休假日、女职工保护;聘用期内因工负伤、致残和死亡按有关政策执行;退休均按劳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