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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招聘20人公告
2018-11-08 22:03:1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2018年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招聘20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2日止。就业指南网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为进一步维护辖区政治治安稳定,促进福山经济社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根据我区实际,烟台市福山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性质

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行辅助性警务工作,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在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及其民警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男性,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1987年10月至2000年10月期间出生);

(四)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自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六)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身高1.70米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应聘人员学历证书及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均须在2018年10月31日前取得;

(八)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签订合同。

(一)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7日—11月12日(不含双休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0— 5:00

2.报名地点:烟台市福山区政务服务中心(福山区永达街1021号)附楼1楼人力资源市场。

3.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附件1)和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2)、近期一寸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网上学历认证(登陆“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附件3),符合加分条件的,需提供相应材料。

4.报名须本人亲自到场,由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个人资料、加分证明等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体能测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在烟台市福山区政府网(http://www.ytfushan.gov.cn)公布。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无论招聘工作进行到何阶段,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考试内容和方法

1.体能素质测评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体能素质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4)。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不计入应聘人员总成绩。

体能素质测评必须由体能测评人员独立完成,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招聘机关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视作自愿放弃。体能测评时着运动鞋、运动服。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