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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新疆检查官学院招聘3人公告
2018-11-08 22:11:5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新疆 浏览次数:0

(三)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参照最新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

(四)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八、考试

新疆检察官学院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管理岗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专业技术岗人员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及成绩计算:《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00分,管理岗笔试成绩在考试总成绩中按50%折合计算,专业技术岗笔试成绩在考试总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

2.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a、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b、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c、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d、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3.笔试成绩出来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

4.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公布。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以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发布的通知为准。

2.资格审查部门: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和学院共同负责面试入闱人员资格审查。面试入闱人员需持下载的《报名表》、准考证以及身份证、毕业证和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进行资格审查。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因资格审查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三)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于面试前3天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通知。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满分100分。管理岗面试成绩在考试总成绩中按50%折合计算,专业技术岗面试成绩在考试总成绩中按60%折合计算。面试考官7人,由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相关人员组成。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3.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为1:1入闱比例的,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前一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入闱面试人员,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4.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面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管理岗: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100;专业技术岗: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100。

面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折合成绩、总成绩排名,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面试、笔试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下一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