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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福建省宁德市公安局警务辅助岗位招聘40人公告
2018-11-08 22:13:5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公安局和市人事考试中心共同负责组织实施,统一采用公共题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70分者不予录用)。参加面试考生,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岗位计划数的2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面试评委临时组成,面试前随机抽签上岗,严格执行回避制度,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工作由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成绩达到70分的考生全部参加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为1000米长跑(≤4分25秒合格)。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政审

1、从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1:1比例按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到底确定拟初步招聘人选参加体检。

2、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招聘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体检合格人员到市公安局人事处领取《宁德市公安局政审表》,前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政审并开具《无刑事犯罪证明》。

(六)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确定的拟招聘人选,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

(七)岗前培训:新招聘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岗前业务培训及军训。

五、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月均3400~4000元左右,含单位应缴纳的“五险一金”部分。

(二)工作地点:宁德市区。

(三)食宿自行解决。

六、其他事项

(一)考试成绩的计算。考生的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计。考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报考者笔试、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按笔试成绩排列。

(二)本次招聘人员统一试用期3个月,如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和招聘人员出现辞职等情况时,可在进入体能测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本次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半年内有效,若有人放弃录用或辞职,可从未录用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整个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