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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重庆黔江区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紧缺专业技术人员7人简章
2018-11-08 22:35:0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

本次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紧缺专业技术人员7名,具体岗位见《黔江区2018年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符合《一览表》岗位所需条件,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日;

3.最低服务年限5周年,未满服务期的不得向区外交流转聘,否则解除聘用合同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4.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被执行人;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医学毕业生;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不接受电话、传真及网络报名。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时间:2018年11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地点:黔江区卫计委302办公室(黔江区城西街道城西六路24号)

报考人员须现场提交以下资料:

1.《黔江区2018年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往届生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须提供经学校签章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1寸近期免冠标准证件照片2张;

5.《一览表》岗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委托他人报名的须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内须详细写明委托人、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委托事项等)。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直接进入考核环节,人员名单于资格审查结束后当天在黔江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

(二)专业审核事项

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准确把握审查尺度,统一审查口径,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三)考核

时间:2018年11月17日上午9:00

地点:黔江区卫计委5楼会议室(黔江区城西街道城西六路24号)

面试时间地点若有变化,于报名当晚在黔江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

考核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