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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广东省阳江市事业单位招聘531人公告
2018-11-02 16:25:4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及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的,可选择与该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资格审核时需提供本人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2.报考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招聘岗位没有要求学位的,报考人员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考。岗位条件中有“全日制”要求的是指考生在报考时应具有相应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中等职业院校)学历。

3.本次考试设置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限符合条件的服务基层人员报考。

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岗位的,应为我省招募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以上人员既可报考定向招聘岗位,也可报考其他岗位,但笔试成绩均不再加分。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凡是职位要求有工作经验及年限的,报考人员在面试资格审核时需出具原工作单位的书面证明(必需)及其他佐证材料(劳动合同、工资单、社保证明其中之一)。

6.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7.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8.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有时间限制的岗位条件(如岗位年龄、工作经验年限等)计算时间截止于2018年11月14日。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本次笔试共分为三类:

(1)卫生类岗位笔试科目:卫生类综合笔试

(2)教育类岗位笔试科目:教育类综合笔试

(3)综合类岗位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

 

笔试各科目不指定参考书、不指定培训机构。

2.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18年11月24日上午9:00-11:00

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

1.在成绩合格者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

2.进入面试的人选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核。具体审核时间、地点在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不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按同岗位笔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成绩

1.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划定。

2.总成绩合成方法。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X 60%+面试成绩X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3.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体检和考察

在总成绩合格考生中依总成绩从高至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及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像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