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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江余姚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86人公告
2018-11-02 16:32:24 来源: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第一批考试(测试)包括笔试、试教两个环节,每个环节测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不足60分者均淘汰。笔试主要测试学科专业知识,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每个招聘职位指标1:2的比例(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全部入围,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试教测试对象。试教主要测试课堂教学能力和任教技能(体育、音乐、学前教育、职高职位的试教环节含技能测试)。在试教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试教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按每个招聘职位指标1:1的比例(考试成绩相同则试教成绩高者优先,若试教成绩也相同则以笔试形式加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体检对象。笔试、试教的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提前批签约对象和第一批体检对象一并组织体检。因体检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可在同一招聘职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次序予以递补(递补人员考试成绩相同则试教成绩高者优先,若试教成绩也相同则以笔试形式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其余情况一律不予递补。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察被考核对象的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对在招聘中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参与邪教组织,或受过各类行政及党团处分、治安刑事处罚的,考核确定为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淘汰,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五)聘用

1.考核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者凭就业协议书和毕业派遣报到证,正式签约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2.拟聘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或不能在2019年 8月31日前取得规定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国(境)外留学毕业生不能在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认证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的,或拟聘用人员不服从教育局统一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3.凡定向招聘的职位有两个及以上定向学校的,拟聘用人员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定向招聘学校。统招的职位,拟聘用人员在正式签约办理聘用手续时公布聘用学校,并按拟聘用人员考试成绩(提前批按模拟上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学校。若同一招聘职位拟聘用人员的考试成绩相同,则试教成绩高者优先选择,若试教成绩也相同则抽签确定优先选择权。

4. 新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和人事代理,并实行为期一年的试聘期。无教师资格证书的聘用人员须在聘用起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凡属农业家庭户的聘用人员(已经实施户籍制度改革的地区除外),须在试聘期内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试聘期满,没有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的,或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并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聘期满,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并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定级。

5.新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574-62826219、62821526、62816978

监督电话:0574-62827665

原标题:余姚市面向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部分事业编制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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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部分事业编制教师报名表

余姚市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部分事业编制教师职位分布表

余姚市教育局

2018年11月1日

原文链接:http://www.yyedu.net.cn/newsInfo.aspx?pkId=185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