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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共青团鄂尔多斯市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2024-04-16 11:30:0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三)面试

  面试不设开考比例,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参加面试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人才引进资格。面试成绩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从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根据岗位引进计划数及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后续环节人选。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计划引进人数的,组织面试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后续环节。

  (四)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应在指定时间内按要求携带有关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安排由共青团鄂尔多斯市委员会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人才引进资格。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学历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引才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因未按要求提供材料、所持证件与报名信息不符、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导致审核未通过的,取消参加后续环节资格。

  因资格复审未通过或考生个人放弃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在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考查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每一岗位只递补一次。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体检和考察时间、地点由共青团鄂尔多斯市委员会另行通知。

  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应在体检通知发出后15日内完成。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其他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在体检中需回避而未回避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引进资格。

  考察工作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按照引进岗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与引进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查阅本人档案,并对其进行政治审查。考察结果将作为确定录用人选的依据之一。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由共青团鄂尔多斯市委员会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考察环节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引进资格。报考人员应在引才单位指定的时间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引进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中途放弃出现空缺名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经研究确定的拟引进人选名单将在鄂尔多斯党建网(http://www.ordosdj.gov.cn/)、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在本次人才引进聘用文件印发前,出现考生被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聘用到其它事业单位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期间按正式工作人员实施岗位聘用,并享受相应工资待遇。新聘人员属于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一般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