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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重庆酉阳自治县面向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人员100人
2018-10-30 12:10:22 来源: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0

体检、考察在考生毕业后进行,具体安排可登录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准考证号、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单位、符合聘用岗位的其他条件等。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县教委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人员花名册》报县人力社保局审批。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一经聘用,必须在酉阳工作服务5周年后方可申请外区县流动(在招聘单位服务3周年后方可申请县内流动),未满服务期的,解除人事聘用合同,并按每年1万元的标准承担剩余服务年限的违约金。

报考人员在体检及以后环节主动放弃者视为违约,按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规定缴纳违约金,同时纳入不诚信记录,五年内不得参加我县公务员(含参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二)本次招聘的相关事宜在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和发布,请考生届时自行查询。

(三)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本简章由酉阳自治县人力社保局、酉阳自治县教委负责解释。

酉阳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联系电话:023-81536010

酉阳自治县教委联系电话:023-75557679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原标题:酉阳自治县面向2019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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