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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重庆三峡职业学院考核招聘5人公告
2018-10-30 12:11:17 来源: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0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市教委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工作人员5名。具体请查阅《重庆三峡职业学院2019年考核招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拥护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二)年龄要求:详见《一览表》(附件1)。特别优异者,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适当放宽年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的前1天。

(三)符合规定的学历和学位要求。

(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范围

凡符合条件人员均可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协议的选派大学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学校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师范毕业生;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以上人员均不属于招聘范围。

五、报名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分岗位竞聘,学校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工作由重庆三峡职业学院组织实施。凡符合考核招聘岗位条件者选定一个岗位并下载《重庆三峡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如实填写后发至电子邮箱:rsc938@163.com(邮件标题请按照以下格式填写:姓名、专业、学历、应聘部门和岗位)等。报名截止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一览表在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

2.有关学校情况、招聘岗位详见学校网页(http://www.cqsxedu.com/)或人事处主页中的人才招聘专栏(http://rsc.cqsxedu.com/)

联系人:何老师 秦老师

联系电话:023-58800938

报名时间: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1月16日止。

(二)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准确把握审查尺度,统一审查口径,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六、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学校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报名资料,按招聘岗位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学校以电话方式予以回复确认。

(二)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者,根据届时通知的具体要求,参加重庆三峡职业学院组织的资格复审。

其中,在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证明。

七、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由学校组建考核组进行。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