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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陕西省商洛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216人公告
2018-10-30 12:00:4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陕西 浏览次数:0

面试和考察考核均由主管部门和各县区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全程参与监督。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区人社局形成的面试和考察考核方案报市人社局核准、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考察考核的方式由各主管部门和县区人社局确定,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参加面试和考察考核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和其它事项另行通知。

按照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分别由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各县区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考察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区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根据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等资料、违法违纪情况进行审核,从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专业技术水平与岗位适应程度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2019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审核毕业证、学位证、个人档案原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考察环节中若出现职位空缺,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面试、考察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分批分次由各主管部门和各县区人社局审核汇总,归口报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人社局备案后,在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结果的人员,正式确定为聘用对象,由市人社局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此通知书到有关部门报到,办理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上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有关要求

1.2019年毕业的考生,学历学位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每个环节安排及相关要求事项均在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商洛党建网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网站上发布的信息。

3.在实施公开招聘过程中,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严密组织,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推进。

五、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主管部门和各县区人社部门组织实

施,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和干部群众的监督。

监督电话:

中共商洛市委组织部人才科:0914-2318579

市纪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0914-2311163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914-2335508

附件1:《2018年商洛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型人才计划表》

2018年商洛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型人才招聘报名表

2018年商洛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型人才招聘报名地点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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