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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聘80人公告
2018-10-25 21:52:2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南 浏览次数:0

(1)说课答辩:分说课和答辩两个环节。说课时间10分钟,说课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答辩时间为5分钟,说课结束后,评委围绕专业内容向应聘者提问,应聘者现场答辩。

(2)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分析判断能力,以及所具有的特长、专长等,了解其基本知识结构。

(3)面试当天若相关招聘岗位有人缺考能形成竞争,面试正常进行,缺考人员面试成绩为零分。只招聘1人岗位只有1人到场,取消该岗位招聘。

(4)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在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网址http://www.hnjs.edu.cn)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所有应聘报考人员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四)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遇进入体检环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低来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笔试成绩仍并列并超出计划招聘名额的,对并列者进行加试。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要求在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网址http://www.hnjs.edu.cn)网站上公布。如出现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由学校决定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豫教资办〔2010〕8号)。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学校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并提出聘用意见,考察同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六)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上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学校网站进行公示。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经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核同意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其他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应聘及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的各种学历学位须按国家认证相关规定要求进行认证,在学校限定时间内未通过学历学位认证的按不符合聘用条件处理。

3.本次招聘不组织、不委托举办任何和考试有关的培训和辅导,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4.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经常登录学校网站和报名网站查看招考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务必保证电话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弃权。

5.未尽事宜及招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河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室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严肃事业单位进入纪律的通知》《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

0371—69690394(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处)

0371—68080815(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

 

附件:

1.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