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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海南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 省社会主义学院)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4-04-21 13:09:4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五)拟聘人员确定及公示

  根据考核总分、体检、考察结果等情况,经校(院)委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我校(院)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报送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未能按期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

  4.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六)核准备案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花名册》、拟聘用人选的考核材料、集体研究拟聘用人员的会议纪要等材料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经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我校(院)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七)办理聘用

  我校(院)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对初次就业或工作时间未满一年的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工作时间一年及以上的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受聘人员可凭《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办理党(团)关系、档案、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一)考核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主动实行回避。

  (二)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考核招聘接收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1.中共海南省委党校(院)纪检办公室:0898-65885354(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98-65336895(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98-65882774(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联系人:郑老师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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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中共海南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省社会主义学院)2024年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信息表

  附件2:中共海南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省社会主义学院)2024年考核招聘报名表

  附件3:诚信承诺书

  原标题:中共海南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省社会主义学院)2024年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第1号)

  文章来源:http://hrss.hainan.gov.cn/hrss/sydwzp/202404/a1557b6fbba34602b6c3c554ecebcb20.shtml?ddtab=tr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