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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招聘83人公告
2018-10-22 16:59:2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2018年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招聘83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6日至10月30日。就业指南网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为切实加强海曙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83名(其中面向现户籍在海曙区的2000年以后自谋职业转业士官8名,其他职位招考75名),(详见附件《2018年海曙区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资格

1. 身体健康,具有宁波大市户口(落户时间截止到2018年10月25日),其中面向自谋职业转业士官招聘岗位户籍须在海曙区。年龄要求具体见各单位岗位条件设置;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含全日制在校学生),其中面向自谋职业转业士官招聘人员,年龄、学历不限。

3.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无犯罪记录;

4.有志于社区工作,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团队合作的精神,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和OA办公系统;

5.附加分:(1)户籍、居住地、报考方向均为同一镇(乡)、街道的,笔试加3分;(2)现役军人家属报考的,笔试加2分;(3)取得全国社会工作师、三级心理咨询师或政工师以上职业资格的考生,笔试成绩加4分;(4)具有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笔试加2分;(5)撤村建居的村两委会组成人员,报考本镇(乡)、街道的,按在村两委会工作年限,每年加1分,最高不超过6分。(6)海曙区户籍退役军人加2分,自谋职业转业士官,服役满16年的,再加5分;(7)现任社区一般社工三年及以上加4分或现任社区副职两年及以上加6分。符合多项附加分条件的考生可累计加分,但最高加10分。

二、报考相关说明

1、户籍、年龄、工作经历、附加分项等时间计算统一从2018年10月25日截止。

2、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查时应提供学校教务部门以上的学历证明。考生取得毕业证书后,应将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在本次招考所有程序完成之前送达报考街道(镇)认可,否则,取消考生录取资

3、面向现户籍在海曙区的2000年以后自谋职业转业士官招聘岗位,笔试、面试分数单独排名,按总分从高到低取前8名(不足名额按实际人数确定)。

4、附加分。附加分均为笔试附加分,面试无附加分。参加笔试的考生考试成绩加附加分为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与面视成绩之和为招考总成绩。

三、招考程序

此次招考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6日9:00-10月30日16:00。

2.报名方式:(1)报考人员登录宁波人才网(http://www.nbrc.com.cn/)点选“事业招考—考试报名(点击“报名入口”按钮)栏目下的“2018年海曙区公开招考社区专职工作者”进行在线报名,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2)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上传侧面照片、涂鸦照片、大头贴、自拍照取消报名资格),照片为jpg格式,30k以内,像素不大于120×180,不小于80×110像素。报名截止日前,未上传照片者资格审查不合格。(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报名后同时获取报名序号,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报考人员须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4)海曙区在职社区专职工作者不得报名。(5)符合附加分条件的,须于10月30日16:00前将相关证件电子照片发送至邮箱hssgzp@163.com,逾期不再受理。(6)10月26日-10月30日报名期间,每日上午在宁波人才网公布报名人数情况,考生可登录网站查看报名数据。

(二)资格初审

1.时间:2018年10月31日-2018年11月5日。

2、招聘单位将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11月6日9:00考生可登录宁波人才网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考试报名”,选择进入“2018年海曙区公开招考社区专职工作者”审核查询,查询网上报名初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