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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聘187人公告
2018-10-22 17:05:1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招聘岗位的应聘人数(以缴费后确认人数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学院调减该岗位的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学校于2018年11月6日前在公开招聘网站上予以公布。原应聘人员报考的岗位被取消后,在符合相关岗位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申请调整到其他相同或相近的招聘岗位参加考试。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考生,于2018年11月7日至11月9日期间,登陆学校公开招聘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考试总成绩计算原则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8年11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于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因应聘人员缺考而产生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开考比例。

2.笔试方式及内容

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由人事处统一组织。笔试无指定复习教材,考试内容为语言文字能力、组织管理能力、逻辑推理能力、创新应变能力等方面的基本素质与综合能力测评。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总成绩的公布

笔试总成绩于2018年11月10日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公开招聘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于2018年11月12日前向学校人事处提交书面申请进行查分,逾期不予受理。

(三)面试

1.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学校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于2018年11月10日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公开招聘网站公布

2.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11月13日09:00至2018年11月14日16:00。面试资格审查地点: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人事处人事科(学校行政办公楼5楼)。

3.面试资格审查须携带材料

(1)《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自动生成)1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已经毕业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2019届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本人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专业和毕业时间名称为准;

(4)外语过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成绩单等应聘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应聘人员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原件1份;

(6)与报考资格相关的其他材料。

应聘人员无论报考任何岗位,面试前均须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学校根据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系统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等原因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由学院人事处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为2018年11月16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因面试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