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24年厦门市翔安区所属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4-15 12:41:1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2.符合笔试加分规定的加分对象、加分分值及所需证明材料等详见《报考须知》。

  3.笔试成绩=笔试卷面分+各项加分,合格线为60分。考生可于考试结束后的第2个工作日起登录招考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具体开始查询时间以笔试成绩发布为准。

  (二)资格复核

  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按岗位拟聘人数与拟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资格复核人选。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合格实际人数确定。免笔试岗位的报考者均须参加资格复核。

  资格复核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区人社局负责。资格复核具体时间、地点和需提交材料等事宜将在“网上考务信息通知”另行公告。无故缺席资格复核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核的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为通过资格复核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以面试当天实际参考人数为准)与拟聘人数比例等于或低于1:1的,报考者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四)综合总分

  1.免笔试的岗位:综合总分=面试成绩;

  2.需要笔试的岗位:综合总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

  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与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法取小数点后2位,必要时可增加小数点位数。如遇综合总分相同,按以下规则进一步确定名次排列:

  1.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

  2.若笔试成绩相同,按面试实际成绩(追溯小数点位数)从高到低排列;

  3.若面试成绩依然相同,符合国家、福建省或厦门市文件规定优先对象的,优先进入体检环节。若无优先对象,由面试组织部门重新组织面试,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和考察

  从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总分均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总分排序,按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

  体检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考察由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七、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及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网上考务信息通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名称、拟聘人员基本信息等。

  对未取得有关证书的人员(如2024届高校毕业生等)可先予以公示,在规定时限内(详见《报考须知》)提供相应证书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八、递补

  资格复核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参加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规定时限内,从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结束至办理入职审批手续前,因考生放弃资格,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因故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造成岗位拟聘人数不足的,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递补(每个聘用名额原则上仅可递补一次),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已办理本次招聘人员入职审批手续的,拟聘用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出现的名额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九、聘用手续办理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应于公示期满后3个月内提供办理聘用手续所需的材料(含个人人事档案),因情况确实特殊、无法在上述期限内提供完备材料的,与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协商同意并书面承诺后可适当延长材料提交时限(延长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个月),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十、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凡材料信息不实且影响资格审查结果或弄虚作假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报考者在招考系统中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四)本次考试有关考务信息将及时通过“招考系统”和“网上考务信息通知”发布,请考生自行留意关注,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