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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辽宁省抚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5人公告
2018-10-18 20:54:2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2018年辽宁省抚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5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1日止。就业指南网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我公司因派遣工作需要,拟招聘合同制员工5名,工作地点新宾县2名、市区3名。工作岗位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应、往届全日制大专(含)以上学历毕业生,本科全日制(含)以上学历不限制专业。(大专全日制学历专业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分。

(二)思想品德好,能以身作则,热爱本职工作。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伶俐。

(四)198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五)新宾县岗位要求户籍所在地为新宾县。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岗位采取面试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7日-10月21日止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可将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fsszfgjjrsjck@163.com进行报名。报名邮件主题格式为“新宾定向招聘-姓名-联系方式”“市区定向招聘-姓名-联系方式”。

报名所需材料:

1、大专及以上学历证、学位证电子照片或扫描件。

2、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版。

3、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本人页)电子照片或扫描件。

4、个人简历(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报名实行诚信承若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10月22-10月24日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要求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证件及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结果将于10月24-10月26在市人才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进行公示(www.fsrc.com.cn)。

审查合格考生会电话通知考试时间、地点,请在10月26日当天保持通讯设施畅通,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接到通知,我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三)面试考核

面试时间:10月30日(暂定)

本次面试考核均委托第三方实施。考核采取面试与谈话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业务能力、交流应变能力、管理和沟通能力、政治素质和品行修养等方面。

考核采取百分制的评价方式,定向招聘分别排名,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进入排名。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在市人才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进行公示(www.fsrc.com.cn)。

五、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采取定向排名,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市人才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予以聘用,试用期3个月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由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六、工资待遇

试用期工资,1150元(试用期三个月)。转正工资1420元(缴纳五险一金)。

七、举报监督

市住房公积金党总支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对弄虚作假取得应聘资格,或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24-57586506

附件:招聘专业(学科)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