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8年四川省遂宁市事业单位招聘25人公告
2018-10-18 21:01:0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分。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政策,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此优惠政策。

5.成绩公布及查询:笔试原始成绩将及时在遂宁市人事人才培训与人事考试网站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遂宁市人事人才培训与人事考试网站查询本人笔试原始成绩。由于公共科目笔试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对本人笔试成绩显示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申请,查分结果将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二)面试资格审查

1.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与招聘岗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 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缺考或成绩为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入闱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招聘名额3倍的岗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的公共科目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岗位排名及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将及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2.审查面试资格。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资格复审、市人社局资格验证。面试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将及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获得面试入闱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遂宁市人事人才培训与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仅限有学位条件要求的岗位)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学历证明原件,学历证明必须包括考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及所学专业、学历层次、毕业时间等内容。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仅限有从业证书要求的岗位)。

(5)报考限“基层工作经历”岗位的,认定时,报考人员系党政机关在编人员的,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职工的正式证明,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证明,以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系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的,须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单位企业法人证书(或党政机关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社保缴纳存单;系军队复转人员的,须提供服役部队团级及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

(6)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7)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现场缴费面试考务费8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因自动放弃以及未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人员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