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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海南省儋州市招聘62人公告
2018-10-15 22:42:1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2018年海南省儋州市招聘62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9日至11月6日。就业指南网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为进一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进程,充实我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提高我市依法管理的质量和水平,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8号)文件规定,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2名各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工作人员。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大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具体要求,按照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原则,下移执法重心,扩充基层执法力量,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执法队伍。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三、招聘单位、职位、职数、资格条件及范围

本次公开招聘名额共62名,具体详见《2018年儋州市各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招聘单位、职位、职数、范围及资格条件》(附件1)。

四、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服务和吃苦耐劳精神;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擅长与人沟通,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服从组织的工作安排;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4.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及其他相关条件;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理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被列入失信名单的;

(6)《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招聘的,其他不适宜从事执法工作的情形。

五、招聘人员享受待遇

对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招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不满服务期不得申请调动。

六、招聘办法

采取考试的方式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综合得分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得分的40%。笔试为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面试考生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产生,按1:3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的按达到合格分数线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至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环节人选,招聘程序完成后,将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经人社部门核准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空缺的招聘名额,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按岗位的招聘数与应聘该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未达到比例的,则相应递减该岗位的招考名额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考。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原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9日至11月6日(工作日);

地点: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科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或现场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现场报名者请登陆儋州市人民政府网(www.danzhou.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儋州市各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工作人员招聘考试报名表》(附件2),填写报名表后,到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科(儋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大楼508室)报名。报名者还须在报名时提供以下纸质材料:(1)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各种荣誉证书等有关资料复印件各1份(请携带原件审核);(2)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4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