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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招聘61人公告
2018-10-15 22:42:3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2018年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招聘61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0日至10月21日 。就业指南网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因工作需要,根据《关于印发〈清远市清城区机关事业单位聘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以及临聘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城区人社[2018]107号)文件精神,清远市清城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辅助类、专业技术类聘员61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辅助类、专业技术类聘员61人(详见附件1)。

二、招聘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三、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待遇按照《关于印发〈清远市清城区机关事业单位聘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以及临聘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城区人社[2018]107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办法

(一) 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 10月20 日至10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时间共两天。

报名地点:清远市清城区凤雅苑饭堂一楼(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大楼左侧)。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工作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报名时需如实填写《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行政辅助类、专业技术类聘员报名表》(附件2),考生须预先登陆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下载打印(双面打印),贴好相片;报考时另外提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彩色相片1张(同版)。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每位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

报考人员原则上按《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该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3、准考证发放。准考证在报名现场发放。

4、资格审核。报名时由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报考者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计生证明、报名表(双面打印)以及招聘岗位中“其他条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有具体工作经验要求的岗位者,须提交相关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毕业前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不算作工作经验。报考者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100分制,笔试占50分、面试占50分)。

1、笔试。分值占50分。

(1 ) 时间:笔试时间定于2018年10 月 27日上午9:00—11:00 进行。笔试成绩于11 月3日前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2 ) 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 ) 内容: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命题和评卷工作委托有关机构承办。

 

2、面试。分值占50分。

(1) 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如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