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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事业单位招聘12人公告
2018-10-15 22:44:5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2018年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事业单位招聘12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5日至10月19日。就业指南网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宁波市镇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指标

全区共招聘12名,详见《2018年镇海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以下简称《需求计划表》,见附件)。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报考范围:

(1)具有宁波市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以2018年10月1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研究生学历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社会人员,可以用原已取得的学历或研究生学历报考,户籍不限。

上述人员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职位要求的各类资格证书。

2、专设残疾人招聘岗位的范围和对象为:具有镇海区常住户口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和镇海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肢体(听力)三、四级残疾,且符合岗位身体条件和学历等要求。要求为“全日制”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在相应人事考试中因违纪违规,按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符合上述招聘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2、报考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和专业,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的学历和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要求相符),高于岗位要求学历、职称条件的可以报考。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2日之后出生)。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至2018年10月12日,其中在校学生实习、挂职等不计算工作经历时间。

4、报考人员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若未按要求报告的,由本人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录用报到手续。

6、身体健康。

7、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需求计划表》,《需求计划表》中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统一按岗位招聘。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办法

此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5日9时—10月19日16时。

报名网址:宁波人才网(http://www.nbrc.com.cn/)。

报考人员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选择进入“2018年镇海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根据职位要求,仔细阅读有关内容,如实填写报名表及相关材料信息(不如实填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聘用资格)。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在此期间不作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工作人员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职位为准。

2、资格初审

时间:2018年10月22日9时--10月29日17时。

区人力社保部局组织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